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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大变革!“以票控税”已成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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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大变革!“以票控税”已成过去式?
发布日期:2025-07-05 22:27    点击次数:167

财税大变革!“以票控税”已成过去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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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变!发票不再是税前扣除 “硬通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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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李在一家互联网平台企业做运营,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最近,他却被一件事搞得焦头烂额 —— 为平台的自由撰稿人、兼职推广员等从业人员开具发票。 

按照以往的规定,企业支付给这些人员的报酬,需要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意味着,小李要一家一家地催促他们提供发票,催了半天,有些人还是各种理由推脱,有的甚至根本联系不上。好不容易收到发票,还得一张张仔细核对,生怕出现错误。这不仅耗费了他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影响了工作效率。 

然而,最近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一则公告,让小李的烦恼烟消云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第三条规定,互联网平台企业支付从业人员报酬不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这一消息,就像一颗重磅炸弹,在财税领域掀起了轩然大波,也彻底改变了小李的工作节奏。 

从 “必须有发票才能税前扣除” 到 “不再需要发票”,这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背后又隐藏着怎样的税收变革信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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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政策大碰撞,究竟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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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弄清楚这场变革,我们得先把新旧政策放在一起,好好对比分析一番。就像剥洋葱一样,一层一层地揭开它们的 “真面目”。 

(一)旧规回顾:2018 年 28 号公告的 “发票至上” 

时光倒回到 2018 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第 28 号公告,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这个办法在当时的税收领域,那可是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堪称企业税前扣除的 “基本法”。 

其中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通常是500元)。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在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项目支出时,如果对方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发票就是主要的税前扣除凭证,几乎是 “一票难求”“无票不扣” 。即使对方是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发票也是优先选择,实在没有发票,才可以用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替代,但也得满足一系列严格的条件。这就好比古代的通关文牒,没有它,就难以顺利通过关卡。在当时的税收环境下,发票就像是企业税前扣除的 “硬通货”,是企业财务人员心中的 “紧箍咒”,时刻提醒着他们,发票是重中之重,没有发票,企业的支出就可能无法在税前扣除,从而增加企业的税负。 

(二)新规剖析:2025 年 16 号公告的 “破冰之举” 

2025 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横空出世,其中第三条规定,给互联网平台企业支付从业人员报酬的税前扣除问题带来了全新的思路。 

公告指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已为从业人员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且已完成税费缴纳的,可凭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作为扣除凭证,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向从业人员支付的劳务报酬 。并且,互联网平台企业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存有关资料凭证,包括实名核验记录、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以备查验。 

这一规定,就像是在坚冰上砸开了一个大口子,彻底打破了以往 “唯发票论” 的局面。互联网平台企业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无需再为了获取发票而四处奔波、焦头烂额。以往,互联网平台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业务往来频繁,涉及的人员众多、金额分散,如果按照 2018 年 28 号公告的要求,让每一位从业人员都去代开增值税发票,不仅操作难度极大,还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成本,甚至可能因为一些从业人员不配合,导致企业无法取得发票,进而影响企业的税前扣除。而现在,新政策的出台,让互联网平台企业在税前扣除上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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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数控税” 时代,为何发票不再 “独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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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 “以票控税” 到 “以数控税”,这一转变绝非偶然,而是税收领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积极拥抱数字化变革的必然选择。就像一场精心策划的战略转型,背后有着深层次的原因和驱动力。 

(一)数字技术崛起:大数据、人工智能助力税收监管 

在这个数字化浪潮汹涌澎湃的时代,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宛如一把把锋利的宝剑,为税收监管开辟了全新的道路。 

以大数据技术为例,它就像一个超级 “数据侦探”,能够对互联网平台企业的海量交易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通过对这些数据的挖掘,税务机关可以轻松掌握企业的业务真实性和纳税情况 。比如,通过分析平台上的交易订单数据、资金流水数据、用户评价数据等,税务机关可以准确判断企业的实际经营收入,确保企业如实申报纳税。 

人工智能技术则像是一位智能 “税务助手”,在税收征管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它可以实现税务申报的智能化辅助,帮助纳税人更准确、更快速地完成申报工作,减少申报错误。同时,人工智能还能对税收数据进行实时监控,通过建立智能风险预警系统,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如异常的交易模式、频繁的资金转移等,为税务机关提供精准的风险预警 。例如,人工智能可以通过对大量历史数据的学习,建立起纳税风险评估模型,对纳税人的纳税风险进行量化评估,提前发现可能存在的逃税行为。 

(二)征管模式升级:从 “事后发票查验” 到 “实时数据监控” 

传统的税收征管模式,就像是一场 “事后诸葛亮” 的游戏,主要依赖于事后的发票查验。企业在完成交易后,需要收集、整理发票,并在纳税申报时提供给税务机关进行查验。这种方式存在明显的局限性,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出现漏洞。一旦企业存在虚假发票或发票丢失等问题,税务机关很难在事后及时发现并纠正,导致税收流失的风险增加。 

而如今,随着数字化技术的发展,税收征管模式实现了华丽转身,从 “事后发票查验” 转变为对企业经营数据的实时监控。税务机关通过与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数据直连,能够实时获取企业的交易数据、资金数据、人员数据等关键信息 。这些数据就像企业经营的 “实时监控画面”,税务机关可以随时查看,及时发现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税收风险。 

例如,当互联网平台企业向从业人员支付报酬时,税务机关可以通过实时监控数据,第一时间掌握支付的金额、时间、对象等信息。同时,结合企业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情况,以及相关的完税凭证,税务机关可以准确判断企业的支出是否真实、合规,是否符合税前扣除的条件。这种实时监控的方式,大大提高了税收征管的效率和准确性,让税收风险无处遁形,也使得发票作为唯一扣除凭证的局限性愈发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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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带来的连锁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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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政策变革,就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在各个层面引发了一系列连锁反应,深刻影响着互联网平台企业、从业人员以及整个财税行业的发展格局。 

(一)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减负与合规并重 

对于互联网平台企业而言,新政策无疑是一场及时雨,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减负效应。以往,为了获取发票,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不仅要与众多从业人员沟通协调,还要面对发票开具不及时、不合规等问题,给企业的财务管理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如今,不再需要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无需再为发票的事情操心,大大减轻了获取发票的成本和管理压力 。 

然而,减负并不意味着可以放松对税务合规的要求。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更要做好其他扣除凭证的管理工作,确保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等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同时,企业还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妥善保存实名核验记录、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等能够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这些材料就像是企业业务的 “证据链”,一旦出现税务风险,它们将成为企业证明自身业务合规的关键依据。如果企业忽视这些工作,导致扣除凭证不规范或业务真实性无法证明,仍可能面临税务风险,如税务机关的稽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甚至罚款等。 

(二)对从业人员:办税更便捷,收入有保障 

新政策的出台,对于广大互联网平台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大利好。以前,从业人员每次取得劳务报酬,若要开具发票,需要前往税务机关代开,不仅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因为不熟悉办税流程而遇到各种问题 。如今,互联网平台企业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从业人员无需再频繁地跑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大大简化了办税流程,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此外,新政策还让从业人员在税费缴纳上享受到了更多实惠。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 10 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3% 征收率减按 1% 计算缴纳增值税等税费优惠政策 。这意味着,从业人员的实际收入将有所增加,切实减轻了他们的税收负担,让他们能够更加专注于业务工作,为自身的发展创造更多机会。 

(三)对财税行业:观念与技能的双重挑战 

在 “以数控税” 的大趋势下,发票在税前扣除中的地位逐渐弱化,这对财税行业来说,无疑是一场深刻的变革,带来了观念与技能的双重挑战。 

长期以来,财税人员在工作中形成了对发票的过度依赖,发票几乎成为了他们判断企业支出是否合规、能否税前扣除的唯一标准。然而,随着新政策的实施,这种传统观念必须得到转变。财税人员需要认识到,在数字化时代,数据才是税收征管的核心要素,仅凭发票来进行税务处理已经远远不够 。他们需要学会从海量的数据中挖掘有价值的信息,通过对企业经营数据、交易数据、资金数据等的分析,来判断企业业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全面的税务服务。 

除了观念的转变,财税人员还需要提升自身的技能水平,以适应新的征管模式。他们不仅要熟练掌握传统的财税知识和技能,如会计核算、税务申报、税务合规等,还要具备数据分析、风险预警等方面的能力 。例如,通过运用数据分析工具,对企业的税务数据进行深度分析,及时发现潜在的税务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税务风险预警模型,对企业的税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为企业的税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财税人员才能在这场变革中站稳脚跟,为企业和社会创造更大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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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对策略与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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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凭证管理新要点:收好 “新四样”,替代旧发票 

在新政策下,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及时调整凭证管理策略,重点保存好 “新四样” 扣除凭证,即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 。这些凭证就像是企业税前扣除的 “新法宝”,每一样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详细记录了企业为从业人员扣缴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信息,包括从业人员的收入、扣除项目、应纳税额等,是证明企业履行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的重要依据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则是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从业人员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书面凭证,它是个人纳税义务完成的象征,也是企业税前扣除的关键凭证之一。 

互联网平台企业代办申报表是企业为从业人员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的重要文件,它记录了从业人员的服务收入、应纳税额等信息,反映了企业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代办申报方面的工作情况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完税凭证则证明了从业人员已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确保了税费缴纳的合规性。 

企业要建立健全这些凭证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保管,确保凭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存好相关凭证,以备税务机关查验。一般来说,这些凭证的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税收法规的要求,如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 10 年 ;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业务真实性保障:交易留痕,数据说话 

除了管理好扣除凭证,互联网平台企业还要高度重视业务真实性的保障工作。在 “以数控税” 的时代,数据就是企业业务真实性的 “代言人”。企业要养成 “交易留痕” 的好习惯,保留好业务交易明细、结算支付记录、实名核验记录等材料 。 

业务交易明细详细记录了企业与从业人员之间的每一笔业务交易信息,包括交易时间、交易内容、交易金额等,它是证明业务真实性的核心材料 。结算支付记录则反映了企业向从业人员支付报酬的情况,包括支付时间、支付金额、支付方式等,与业务交易明细相互印证,进一步增强了业务真实性的可信度。 

实名核验记录是企业对从业人员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的记录,它确保了从业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出现虚假交易和冒名顶替等问题 。这些材料就像是企业业务的 “数据档案”,一旦税务机关进行检查,企业可以迅速提供这些材料,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例如,当税务机关对企业的某一笔劳务报酬支出提出质疑时,企业可以通过展示业务交易明细,说明该笔支出对应的具体业务内容和交易背景;通过提供结算支付记录,证明已按照约定向从业人员支付了相应报酬;通过出示实名核验记录,证实从业人员的身份真实有效 。这样,企业就能在税务检查中占据主动,避免因业务真实性无法证明而面临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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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展望:“以数控税” 下的税收新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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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5 年第 16 号的出台,无疑是税收征管领域从 “以票控税” 向 “以数控税” 转变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就像一颗投入湖面的石子,泛起的涟漪将逐渐扩散至整个税收生态系统,带来深远的影响和变革。 

在未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税收征管体系的持续完善,我们有理由期待一个更加智能化、高效化的税收征管新时代的到来。税务机关将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对税收数据的全方位、深层次分析和应用 。通过建立更加完善的税收风险预警机制,税务机关能够更加精准地识别和防范各类税收风险,及时发现企业的潜在税务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税务机关还将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和协作,形成更加严密的税收监管网络,确保税收征管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对于广大企业而言,应敏锐地察觉到这一变革的趋势,提前做好准备,积极适应 “以数控税” 的新要求。企业要加强自身的数字化建设,提升财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确保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通过建立健全内部税务风险控制体系,加强对税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应对,企业能够有效降低税务风险,避免因税务问题给企业带来的损失。同时,企业还应加强与税务机关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营商环境。 

总之,从 “以票控税” 到 “以数控税” 的转变,是税收领域顺应时代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它不仅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也为税收征管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 。让我们共同期待,在 “以数控税” 的新生态下,税收征管能够更加科学、高效,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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